附件1
天津市体育局关于青少年(儿童)运动员注册工作的实施细则
根据《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规定,特制定天津市青少年(儿童)运动员注册工作实施细则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确认工作,必须严格按《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实施,注册确认工作将以当年下发的具体时间为准进行,有关注册事宜如下:
一、注册办法
1.年度注册采用电子化网上注册(网址tianjin.sportreg.org)。
2.年度注册采集指纹为4个手指,分别为左右手的食指和中指。各个注册单位注册确认信息上报完成后,由注册单位打印每个运动员注册协议信息加盖公章。并且由各个注册单位保留纸质版材料以备查。
每个运动员的近照(200KB以内)和学籍(由学校出具的正规学籍卡200KB以内)必须以电子图片方式由注册单位进行上传。注册运动员不再需要上报纸质版协议和学籍证明。
中职中专、高中(含民办校)青少年运动员首次注册须出具户口本原件、电子版本市学籍、电子版照片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。
上报后的运动员所有信息不得修改。各注册单位要严格认真审查户籍、学籍问题,一经查出户籍、学籍造假取消该运动员注册资格,追究注册单位责任,为此所出现一切后果由注册单位承担。
3.每名注册运动员与注册单位协议期限为自然年度(例如;2019.1.1——20XX.12.31),协议期限1-4年,协议未到期不能重复注册。协议到期的运动员可在本区或其它区直接进行注册。
4.注册过的运动员转会,需要填写申请表盖章上交后统一办理(转会的运动员必须先在原注册单位确认注册后,再由新注册单位提供纸质版双方加盖公章的申请,上交注册管理单位天津体育科学研究所)。改姓名、改项目、改照片、改教练,所有变动人员需提交电子版变动汇总表。
5.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每年度只进行一次。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注册单位注册,每名运动员最多注册两个项目。每年注册证使用期限为一年,新证领取旧证废止。
6.所有运动员都以区为注册单位进行注册,天津体院、儿童活动中心、棋牌中心等注册时可填在训练单位一栏。
7.运动员只能参加所注册项目比赛,不得跨项目、跨单位参赛,各项目注册后方可参赛。市体校学生运动员应按照原所在区进行注册、确认。对于非奥项目,批运动员等级称号的运动项目的青少年运动员应参加青少年(儿童)运动员注册、确认工作,由区体育局统一上报注册。否则不予批准参赛。
8.各区体育局、北辰与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、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、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要严格执行以上要求和规定,派专人负责组织好运动员注册工作。注册、确认工作均按单位进行办理,不接待个人,发证时间另行通知,逾期不予补办。
9.注册、确认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各单位提前做好确认、注册的准备工作。
二、注册申报材料
1.注册和确认运动员按项目划分的各自纸质版汇总表。
2.电子版变动汇总表。
3.纸质版转会申请表。
4.中职中专,高中(含民办校)青少年运动员首次注册的,需本市户口本原件。要求Excel表格式调整合理、字迹大小调整清晰)请各注册单位严格按照网络开闭时间进行注册确认和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办理。
三、注册年龄
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运动员均可注册,注册运动员的年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,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及临时身份证不予注册。请各注册单位及时通知教练和运动员办理身份证换领工作,以免延误注册期限,本年度注册合格的运动员,需参加下一年度确认。逾期不予确认,代表资格协议自动失效。
四、注意事项
注册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少年(儿童)运动员注册工作,保证每名运动员的身份注册和指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,严格审查准确无误后再向市体育局科研所上报注册。坚决杜绝注册中弄虚作假现象,对违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,停止该项目参加全市比赛,停止注册资格直至取消注册资格的处罚。对违反规定的运动员,视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停止比赛,直至取消注册资格的处罚。希望大家按照要求,做好注册工作。